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科华安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数控龙门火焰/等离子切割机采购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科华安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分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套) | 投标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备注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包含货物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时间) |
一 | 数控龙门火焰/等离切割机 | 1 | 55 | 1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重庆市北碚区龙凤二村150号 | 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2、若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的,须具备:
(1)具有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2)取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若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须具备:
(1)所投产品须为同一制造商生产且制造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提供所投标合同包的设备制造商对该合同包设备唯一有效的产品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3)所供产品的制造商应满足第3.2条“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提供代理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有效的产品授权书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和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诚信声明”格式出具诚信声明。
3.5、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个标包的投标。
3.6、同一制造商不能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与一个标包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0年12月9日09时00分起至2020年12月13日17时0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8号华宇北城中央A区2号楼5楼)持本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招标投标相关事项办理登记表》,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逾期不接受报名。
注:按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资料、缴纳足额招标文件费、并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评审合格。
5、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时间:2020年12月29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5.2递交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科技新城科城路6号煤科院新办公大楼。
5.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时。
5.4开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科技新城科城路6号煤科院新办公大楼。
5.5其他事宜:未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外网(http://www.cqccte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科华安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龙凤二村50号
招标经办人:张小虎 电话:13883706615
刘清宫 19923093433
技术联络人:杨培均 电话:13983616225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华宇北城中央汇A区2号楼5楼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023-63073946 13896060769
2020年12月9日